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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教學理論
教學理論
教學理論
是
教育學
的一門分支學科,研究
教學
情境下教師引導、維持或促進學生
學習
的行為,用以指導
課堂
教學實踐。
一般認為,捷克
誇美紐斯
的《
大教學論
》(1632)是第一本系統的教學理論著作。德國
赫爾巴特
的《
普通教育學
》(1806)確立了
心理學
和
哲學
的理論基礎,使
教學理論
成為一門真正獨立的學科。
此後,
教學理論
朝
心理學
和
哲學
兩個方向發展。
歐洲大陸
(以
德國
為代表)傾向於哲學取向,蘇聯和中國都深受影響;
英美
則傾向於心理學取向,重要的代表人物有:
布魯納
(傑羅姆·布魯納)、
奧蘇伯爾
和
加涅
(《
學習的條件和教學理論
》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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