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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教育部未依社會教育法之規定,將國立社會教育館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991014
趙委員榮耀提︰教育部未依社會教育法之規定,將國立社會教育館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後於國立社會教育館改隸過程,未依法定程序與規定進行研議與審查並獲取社教學界共識,均有違失,
爰依法提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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