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運算法律問題之研究-以教育雲為例
雲端運算的概念是Google執行長Eric Schmidt於2007年所提出,目前並無一個統一的說法。一般認為,雲端運算服務是藉由網路連線從遠端取得服務的資訊服務型態。在本地端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可透過網路取得遠方的運算資源。雲端運算對教育的影響,則是教育雲(Education Cloud)概念的產生。所謂教育雲,是應用雲端運算無限延展軟、硬體與儲存設備,把書包、教材、課堂測驗等對學生學習效果有顯著幫助的資訊放在雲端資料中心處理,透過雲端桌面服務的方式傳送給教師與學生。
本文以為,不論教育雲是由政府或私人部門所建置,將來勢必面臨相關法律問題,例如國際管轄權及準據法、民刑事責任之歸屬、資訊隱私權與個人資料保護、著作權法、公平交易法等問題,然而國內迄今仍欠缺相關探討文獻及案例,十分可惜,這也是本文的研究動機所在。本文嘗試提供個人淺見,期望能對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探討貢獻一份心力。
本文第二章先就雲端運算的概念及分類作一簡單說明。其次,為了搶佔市場商機,許多IT廠商開始投入雲端運算的發展,並競相推出各式各樣的雲端運算產品和服務。本文將簡介一些和雲端運算相關的廠商及產品,讓讀者對雲端運算的發展現況及商業模式有初步了解。
本文第三章在說明教育雲的概念及發展現況,包含世界各國及我國教育雲的發展現況。本文所稱的教育雲,包含一切使用雲端運算技術的教育服務在內,包含電子教科書、數位學習、未來教室、雲端資料庫…等,不限於名稱上有標示教育雲的教育服務。
本文第四章在討論教育雲所可能面臨的相關法律問題,由於目前尚無具體案例事實發生,因此本文會先假設幾個案例,再藉由案例去討論教育雲的相關法律問題,讓讀者能簡單了解。隨著教育雲的持續發展,本文所假設的幾個案例將來都有可能發生,本文嘗試拋磚引玉,對相關法律爭議提出個人淺見,希望引發社會對雲端運算法律問題的討論。
本文第五章在討論雲端運算時代下的隱私權及個人資料保護。從網際網路時代走向雲端運算的發展趨勢,個人資訊隱私權被侵害的型態,或個人對隱私權的合理期待是否有別於過去,勢必會成為受關注的議題。在雲端運算時代,雖然使用者在網路上公私領域的界限逐漸模糊,使得對所謂合理隱私權的期待保護程度有所爭議。本文以為,回歸到最根本隱私權的核心概念,確保不受監視的個人自由,以保護個人的意志自主與根本尊嚴,屬於憲法保障的個人基本權利。另外本文也討論世界各國及我國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定,及教育雲所面臨的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問題。
為因應我國雲端運算產業未來發展,本文在第六章會檢討現行法規,並提出若干修法意見,供政策制定者、立法者做為將來修法參考。第七章則提出本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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