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6日 星期二

教師教學品質之論述 Discusses the quality of teaching

教師教學品質之論述

教學是一專門的工作,唯有對教學方法的理論與實務有深刻的認知,教師才有能力負起教學的重責大任。因此,在探討教師學歷與教學品質之前,應先對「教學品質」之意涵進行瞭解,將能更有助於了解問題之全貌。
許多學者(楊朝祥,1984;歐陽教,1992;高廣孚,1994;林寶山,1999)都曾試圖釐清「教學」的概念,雖各家對其都有不同的定義,但一致認為「教學」不只是以「教」與「學」為主體,還是教學者與學習者共同進行的一項活動。教師依據教學目標與學生特性,運用不同的教學策略、教學資源、媒體以引導學生學習,讓學習者的學習有效而滿意,進而達成教育理想與目標,教學活動若能依此歷程逐步進行,將更能提升本身的教學品質。而所謂的「品質」,多含有對物品本質及其評價的意義,對「品質」一詞之定義,因分類的不同而也產生不同的定義,綜合陳耀茂(1994)、戴久永(1996)、與林天佑(1997)對「品質」的看法,其涵義為參與人員有共同認知,能滿足客戶需求,進而創造產品的特質,若由教育的觀點來看,學校是扮演生產者的角色,培養符合社會需求的學生,並在教學、服務、研究等教學目標能符合學生與家長的期望,藉以發揮學生的潛能,達成教育的目標。簡單來說,教學品質就是探討教學的本質,並對其優劣加以評價。更進一步的來說,教學品質是教師教學計畫與實際教學活動間的差距,教學品質與教室中學生的學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其所牽涉的因素除了學校、目標、班級、課程、教法、教學環境等因素外,最重要的是在此過程中教師的教學決策行為(林進財,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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