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修正規定
一、依據: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精神,依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規定,精進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國中小)教師教學效能,提升國中小學生學習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
(一)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地方政府)貫徹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與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政策,提升國中小教學正常化、適性輔導及學習品質。
(二)協助各地方政府建構整體性課程與教學領導機制,規劃並執行教師專業進修體系,提高教師教學效能。
(三)督促各地方政府健全國民教育輔導團(以下簡稱輔導團)之組織與運作,配合中央教育政策,研發有效教學、多元評量及補救教學之教學策略,作為教師專業成長之支持體系。
(四)輔導各地方政府督導所屬國中小深化校本進修活動、倡導教師學習社群,促進教師專業成長。
三、實施原則:
(一)資源統整:整合中央及地方政府、師資培育機構、教育研究單位、國中小、教師組織及家長組織等資源,形塑有效之支持體系,營造有利於提升教學品質之環境。
(二)整體規劃:呼應中央教育政策、地方教育發展及國中小教育願景,整體規劃課程與教學發展機制。
(三)專業對話:建立教育行政機關、國中小、教師及家長等對話機制,達成有效教學品質之共識,引領專業實踐。
四、實施策略:
(一)理念倡導:結合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督學(包括課程督學)、科室相關人員、輔導團、國中小校長及行政人員、家長會、教師會等組織人員,形成有效支持體系,倡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願景與理念,以利政策施行。
(二)專業增能:建置教師專業支援平台,依教師職能規劃分級研習課程,並發展專業認證機制,以健全教師進修研習體系,結合教師學習社群,促進永續專業成長及型塑研究風氣。
(三)培育人才:培育校長、主任、組長、輔導團團員、種子教師、領域召集人等課程教學領導人才,建立培用合一之機制,厚植領導教師專業發展之優質人力。
(四)教學研發:研發有效教學、多元評量、補救教學之策略,激發教師教學熱情與專業能量,促使學生獲得適性有效之學習。
(五)評估檢核:整合學習檢測資源加以應用,系統分析學生學習表現,據以檢討精進教學品質成效,調整教師專業增能策略,落實評鑑回饋功能。
五、補助對象:地方政府。
六、辦理內容:
(一)地方政府成立推動小組,辦理下列督導與考核事項:
1.建構藍圖與整體計畫:配合本部課程與教學政策推動重點、統整規劃直轄市及縣(市)發展方向及重點,並權衡直轄市、縣(市)發展與學校特色,建構直轄市、縣(市)「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發展藍圖與整體計畫。
2.整合組織資源:以本要點為核心,整合直轄市、縣(市)層級執行本部課程教學相關補助業務,包括教育局(處)各推動相關科室、教師研習中心、輔導團、中心學校、區域聯盟、專案編組等,並衡酌本部其他有關課程與教學之補助經費,妥善分配經費及資源。
3.研訂行動方案:配合本部課程與教學政策推動重點及直轄市、縣(市)整體計畫,擬訂並辦理下列行動方案:
(1)教學正常化,應辦事項如下:
1就所屬學校之課程計畫,督導學校按課程綱要排課、教師依課表授課。
2對校長、主任、組長、教師、家長進行五育均衡教育之宣導,營造教學正常化之氛圍。
3籌組查核小組(當然成員:駐區督學、課程督學、專家學者、輔導團員),依地方政府所定之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之規定,每月至少抽訪所屬國中小各一次。
(2)教師依專長授課,應辦事項如下:
1掌控國中各學習領域(學科)教師員額,及依專長授課情況,確實督導學校改善師資結構。
2鼓勵國中教師進修第二專長。
3優先協助學校補足藝能活動課程(健康與體育、綜合活動、藝術與人文)師資,以改善藝能活動課程之師資結構。
4辦理非專長授課或需加強之領域關鍵能力等專業成長活動。
(3)落實適性輔導,應辦事項如下:
1教導教師運用「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
2指導行政人員應善於運用推動「國民中學推動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手冊」。
3責成學校建立每位學生之生涯輔導檔案。
4辦理國中生生涯發展進路宣導,以認識彈性就學轉換制度。
5增進校長、主任、組長、教師、家長有關適性輔導之知能。
(4)提升教學品質,應辦事項如下:
1督導學校確實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領域教學研究會。
2輔導學校以學習社群模式運作領域教學研究會。
3增進教師紙筆評量、實作評量、檔案評量等多元評量知能。
4宣導國中學生學習成就評量標準及實作程序。
5研發並推廣有效教學(包括差異化教學)、多元評量與補救教學之教學策略及示例。
6宣導國中小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
7辦理補救教學知能研習,使教師具備課堂即時補救教學之能力。
⑧應用相關之學習檢測,系統分析學生學習表現,據以調整各學習領域(議題)之教師專業增能重點及策略。
⑨辦理家長、親師合作等成長活動。
4.辦理計畫前置規劃及自評:由地方政府推動小組依據本部推動重點、前年度之期中檢核建議,邀集學者專家(包括本部輔導諮詢委員二位以上)共同辦理計畫前置規劃、計畫自評工作。
5.督導與考核:由教育局(處)行政科室督學及課程督學組成督導訪視小組辦理下列事項:
(1)進行定期、不定期訪視,瞭解所屬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團及國中小所執行之各項行動方案辦理成效。
(2)規劃辦理成果發表、觀摩及分享活動,辦理績效優良學校從優敘獎,辦理績效不良者,應加強追蹤輔導。
(二)前款訪視小組,由教育局(處)長或副局(處)長擔任召集人,成員應包括駐區督學、課程督學、輔導團代表、學校代表、教師組織代表、家長組織代表、學者專家(包括本部輔導諮詢委員二位以上)及教育局(處)相關課程與教學推動科室人員。
教育部102年度課程與教學推動相關政策及計畫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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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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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本部政策及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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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合擬定之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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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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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達成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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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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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救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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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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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學習領域輔導員獲得補救教學種子講師合格認證者達80%且前揭各領域至少有一人通過補救教學督導人才儲訓。
2.各直轄市、縣(市)所屬現職教師完成補救教學專業增能8小時研習之比率達75%以上:(研習課程能依照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救教學師資培訓課程架構(18小時)辦理,並聘用合格補救教學種子講師擔任授課人)。
3.各直轄市、縣(市)所屬現職教師完成差異化教學專業增能3小時研習之比率達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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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語文、數學及英語文學習領域輔導員獲得補救教學種子講師合格認證者達80%且前揭各領域至少有一人通過補救教學督導人才儲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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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直轄市、縣(市)所屬現職教師完成補救教學專業增能8小時研習之比率達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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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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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委託國立新竹教育大學辦理之「多元評量案例開發與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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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102年起,國中階段教師增能可分一至二年完成,國小階段則可分一至二年完成。(研習課程需依照本署多評量師資培訓課程架構(6小時)辦理,並聘用合格多元評量種子講師擔任授課人)。
2.各學習領域輔導團協助推廣開發多元評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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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102年起,國中階段教師增能可分一至二年完成,國小階段則可分一至二年完成。
2.各學習領域輔導團開發多元評量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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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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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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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運用宣導推廣、研發示例及辦理研習等策略,強化教師有效教學知能,回歸學生學習為本,提升整體課程與教學品質。
2.各學習領域輔導團協助推廣開發有效教學策略,協助教師改變評量方式及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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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學習領域輔導團協助推廣本署中央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所研發之有效教學策略案例。
2.各學習領域輔導團協助推廣、開發有效教學策略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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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專長授課教師辦理相關增能研習及提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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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階段性進修培訓計畫。
2.生活課程輔導群初次任教教師增能研習計畫
3.針對各領域教學需求,輔導學校規劃辦理校內進修研習及各項增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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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自100年起,國中階段之綜合活動教師增能可分一至三年完成,國小階段則可分一至六年完成。
1-2地方政府應逐年辦理綜合活動學習領域36小時關鍵知能研習,核發研習證書,並建立完成研習之師資名冊;各地方政府辦理情形,將自民國101年起列入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地方教育統合視導項目,其視導結果作為本署相關補助經費之依據。
1-3各地方政府辦理研習時,應由教育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36小時關鍵知能種子師資擔任講座。
1-4 102年度國小一年級至三年級教授綜合活動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均已參加36小時關鍵能力之培訓計畫。
1-5 102年度國中一年級至三年級教授綜合活動之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均已參加36小時關鍵能力之培訓計畫。
2.101學年度下學期至102學年度國小一年級至二年級教授生活活動之教師參加「生活課程輔導群初次任教教師增能研習計畫」。
3-1各學習領域輔導團(藝文、健體、自然、社會)研發配課教師專業課程。
3-2針對各學習領域(藝文、健體、自然、社會)未具專長教師辦理增能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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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100年起,國中階段之綜合活動教師增能可分一至三年完成,國小階段則可分一至六年完成。
2.生活課程初次任教教師參加「生活課程輔導群初次任教教師增能研習計畫」。
3.針對各學習領域(藝文、健體、自然、社會、生活)未具專長教師辦理增能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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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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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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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語輔導團參與所屬縣 市之「本部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畫」所成立推動小組規劃辦理全縣(市)性共同之活動。
2.英語輔導團研發或辦理英語文課程設計、教學教案示例等徵選或研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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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輔導團研發或辦理英語文課程設計、教學教案示例等徵選或研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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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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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度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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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鼓勵縣市政府成立海洋教育輔導團,其所需代課費及團務運作費,由「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計畫項下經費支應。
2.將各縣市已成立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納入地方輔導團持續推動,並協助運用上述平台設計之教材教案,發展符合各地方政府山海差異之在地課程。
3.辦理97課綱,102年度執行之海洋教育課程綱要研習或說明會,並運用國家教育研究院99年國民中小學海洋教育融入式教材發展研究成果,辦理教材設計及融入式教學增能研習。
4.將海洋教育相關議題與環境教育、本土語言、藝術與人文、社會及自然領域結合,採以融入課程模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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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各縣市已成立之海洋教育資源中心維運納入地方輔導團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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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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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教學改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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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教學培訓課程列入縣市及學校102年度教師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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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市政府配合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法教學改進方案規劃辦理全縣市性之書法活動。
2.輔導團研發或辦理書法課程設計、教學教案示例等徵選或研討活動。
3.各學校規劃辦理教師專業成長活動,及鼓勵學校結合在地化之校本課程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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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課程領導專業知能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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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對校長、教務主任、教學組長、教師辦理專業成長研習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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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過講座、案例專題研究、成效評估等多元課程,研擬「○○縣(市)中小學校課程領導專業知能培訓計畫」,期使本縣(市)中小學校課程與教學領導者,具備「課程、教學與領導的專業知識」、「課程發展與教學實施的能力」、「評鑑及探究課程與教學品質的能力」、「展現正向課程教學領導魅力」。
2.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所屬之設有國中部之公私立高級中學、完全中學之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公私立國民中學之校長、教務主任、輔導主任、各直轄市、縣(市)督學(課程督學)需參加「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國民中學行政主管研習實施計畫」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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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據學校教育行政人員的需求,研擬「○○縣(市)中小學校課程領導專業知能培訓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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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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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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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訓品德教育種子教師與行政團隊
2.強化品德教育課程活動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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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品德教育列 入中小學(含幼稚園)校長、主任、教師與行政人員進修研習課程中。
2.辦理國中小種子教師與行政團隊之品德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及教學觀摩、研討活動、成長營或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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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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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
1.規劃生命教育課程與教學研討
2.鼓勵中小學開發生命教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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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介紹教育部「幼稚園及九年一貫生命教育能力指標與課程教學示例」等專案成果編製教材資源,供各學習領域實施生命教育教學之參考。
2.辦理國中小「生命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教學觀摩。
3.辦理地方性及全國性生命教育課程與教學研討會。
4.辦理研發生命教育教學融入式課程教材及教材教案比賽。
5.研發創新之生命教育教材教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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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國中小種子教師與行政團隊之生命教育專業知能研習及教學觀摩、研討活動、成長營或工作坊,以及開發生命教育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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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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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防災教育培訓課程列入縣市及學校102年度教師研習。
2.運用本部已發展完成之防災教育教材,落實教師融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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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市政府將防災教育培訓課程列入縣市及學校102年度教師研習,並運用本部已發展完成之防災教育教材,落實教師融入教學或發展在地特色課程。
2.鼓勵成立環教輔導團,研發或辦理課程設計、教學教案示例等徵選或研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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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防災教育融入教學之教師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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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素養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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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展媒體素養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之課程與教學。
2.結合中央、地方與學校資源,發展具在地特色之媒體素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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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合具傳播科系之大專校院,及通過「媒體素養教育初、進階研習」之教師,共同辦理教師增能研習活動。
2.鼓勵教師發展教材教案,並進行教學觀摩與推廣。
3.舉辦媒體素養相關競賽(如創意影音競賽、教學教案競賽),並鼓勵師生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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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媒體素養教育融入教學之教師研習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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