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 星期三

如何寫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如何寫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如何寫個別化教育計畫(IEP?

一、IEP是什麼?
()IEP=individual educational program(個別化教育計劃)簡單 
  的說,它就是以個別化的教學為基礎,為個別學生同 
  質學生所組成的小組所設計的教育計畫,是特殊教育管 
  理工具。
()「個別差異」的觀念:
   特殊學生在身心兩方面與一般學生不同,尤其在視覺、聽覺、語言與肢體等方面。例如在認知方面,學生的發展階段和速度都不同。
()「個別化教學」:
  相對應於團體教學,在班級情境中,由教師針對學生的獨特性、差異性和特殊的學習條件所設計的教學或學習計畫。
二、法源基礎:
(一) 特殊教育法第27條「各級學校應對每位身心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劃,並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其擬定及教育安置
(二)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8條「本法第二十七條所稱個別化教育計劃,指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針對身心障礙學生個別特性所擬定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計畫」
  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1.學生認知能力溝通能力行動能力情緒人際關係感官功能健康狀況生活自理能力、國文、數學等學業能力之現況。
  2.學生家庭狀況
  3.學生身心障礙狀況對其在普通班上課及生活之影響
  4.適合學生之評量方式
  5.學生因行為問題響學習者,其行政支援處理方式
  6.學年教育目標學期教育目標
  7.學生所需要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服務
  8.學生能參與普通學校()之時間及項目
  9.學期教育目標是否達成之評量日期及標準
 10.學前教育大班、國小六年級、國中三年級及高中()
    年級學生之轉術服務內容。」
()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9條「前條個別化教育計畫」學校應於身心障礙學生開學後一個月內訂定,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三、如何撰寫IEP之長短期目標?
 ()長期目標的擬定
 長期目標是學生一學年應發展的範圍、重點或方向。可依據課程、教學時數、學生學習能力、起點行為等資料來參考。
 ()短期目標的擬定
 短期目標為長期目標的具體表現,在長程目標確定後才能敘寫。
1.每一項行為目標需包括:
  (1對象:指誰要完成教學所預測的行為,通常指「學生」。
  (2行為:指達到目標的具體行為。通常是用「寫出」、「說
          明」或「列出」等。
  (3結果:指行為產生的結果。如「能說出動物名稱」。
2.撰寫行為目標時須注意以下幾點:
  (1)是學生導向,非教師導向
       Ex:培養學生的閱讀能力(教師導向)
         能說出本篇文章的大意(學生導向)
  2)是學習的結果,非學習活動
       Ex:研究蝴蝶的生活過程(學習活動)
       能標註蝴蝶生活過程的各個階段(學習結果)
  3)必須是清楚可觀察的
        能熟悉面積的求法(含糊不清)
        能計算任何平面幾何圖形的面積(清楚明確)
4)每項行為目標必須只包含一個學習結果
      能說出光合作用的意義及其所需的要素(兩個學習結果)
      能說出光合作用的意義(一個學習結果)


















九十○學年度第學期    英文領域    學年/學期目標    教學者:○○○   學生:○○○
     
加強英文聽、說、讀、寫能力,使用學習策略
     
具 體 教 學 目 標
起點評量
學習起訖
評量
標準
評量
方式
評量日期
總結性評 
教學
決定
形成性評量記錄
能夠使用英文介紹自己
(Whats your name?)
能自行說出自己的英文名字
2
08.30~09.07
5
BD
8/30
9/1
9/3
9/5
9/7
5
2
3
4
4
5
能夠以整句英文說出自己的名字
1
4
BD
9/1
9/3
9/5
9/6
9/7
3
Δ
1
1
2
2
3
能夠以英文問:「Whats your name?
1
4
BDE
9/1
9/3
9/5
9/6
9/7
3
Δ
1
2
2
3
3
能夠描述天氣狀況
(Hows the weather?)
能夠以口述方式拼出本單元單字
3
09.10~09.14
5
BD
9/10
9/11
9/12
9/13
9/14
5
3
3
4
5
5
能夠認讀本單元單字
1
4
BCD
9/10
9/11
9/12
9/13
9/14
3
Δ
1
1
2
2
3
能夠經提示拼寫出本單元單字
1
4
AC
9/10
9/11
9/12
9/13
9/14
2
Δ
1
1
1
2
2
能夠以英文描述天氣狀況
1
4
BDE
9/10
9/11
9/12
9/13
9/14
3
Δ
1
2
2
3
3
評量方式:A:紙筆   B:問答  C:指認   D:觀察   E:實作   F:其他(請註明)
評量標準:5:100%-80% 4:80%-60% 3:60%-40% 2:40%-20%  1:20%以下 0:無法達成
教學決定:  ×放棄      O通過      Δ繼續


普通班撰寫IEPQ&A
一、為什麼要撰寫IEP
答:1.符合法定要求
      根據特教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各級學校應對每位身心障礙障礙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並應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其擬定與教育安置。」
    2.落實個別化的精神
      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勢必遇到許多困難,藉由IEP的撰
寫及會議的召開,除了更加了解學生的狀況外,並且將責任分工,包
括學生的教學與評量、輔具、資源服務,透過討論與溝通來達成共識,
具體保障學生的權益。

二、誰來撰寫IEP呢?
答: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員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
    所以IEP主要是,透過會議召開,運用專業團隊合作方式,共同
討論與溝通而擬定。

三、導師要幫忙哪些學生撰寫IEP呢?
答:l.經本縣鑑輔會鑑定通過之身心障礙學生
    2.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包含領有重大傷病卡者)
這裡所指的身心障礙學生是指全天候在普通班就讀的特教學生,如果該生在學校有接受「資源班」的特教服務,則由特教教師來撰寫即可。

四、國中生分科教學,有關IEP目標的擬定,應如何撰寫?
答:目前有關學生學年目標及學期目標的擬定,只要針對該生有需要學習的領域進行撰寫即可,所以了請學生的任課老師評量該生在此科目的表現,如果程度與班上同學一樣,則不用撰寫該科(領域)目標。

五、哪些人要參與IEP會議?
答:根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參與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 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家長、相關專業人等,並得邀請學生參與。
   「學校行人員」包含校長、輔導主任及相關行政人員,「教師」指
普通班的輔導教師(一般為其導師),「相關專業人員」是指治療師、
社工員、巡迥輔導教師...等人員,在普通班IEP會議裡,如果專業
人員並未參與特教學生的服務,直接由行政人員、輔導老師、學生家
長參加即可。
七、「測驗診斷記錄」欄該如何填寫?
答:學生施測過的標準化測驗都需填寫。

八、「學校資源及相關服務」欄該如何填寫?
答:學校健康服務:視力檢查、身高體重測量都可算是學校健康服務
    諮商服務:認輔教師與家長或學生協談
    輔助服務:例如視障生使用的19吋大螢幕、放大鏡、擴視機等 
       輔助器材。
    轉銜服務:小六、國三等學生於畢業需填寫轉銜服務相關表格、 
       提供學生相關入學資訊、及視聽障生甄試訊息。

 九、輔導老師服務項目及時間」欄該如荷填寫?
答:學業輔導:例如:國語課抽離至資源班上課,或是老師利用下課
          時間指導作業都可以算是。
   生活輔導:例如:安排「小天使」之類的小幫手,協助行動不便 
          的學生上廁所、到福利社購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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