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4日 星期三

評 縣市提案延長代理老師聘期 最後遭否決

縣市提案延長代理老師聘期 最後遭否決

報導摘要
宜蘭縣教育處在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提案,希望讓優秀的代理代課老師,不用經過公開徵選續聘1年,可續聘2次,將可避免國中學生三年換三個老師的情況。蘭縣教育處長陳登欽表示,有家長反應為什麼不能給正式老師?為何每年老師都要換?因此提案修改「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希望延長代理老師的聘期,讓優秀的代課老師,免經公開徵選續聘一年,可續聘兩次。

縣教育局長劉和然建議,還是要讓代課老師通過聯合徵選後,可優先回到原學校任教,教育部強調,各縣市的情況不同,但是「一聘用三年」將造成其他人沒有徵選機會,因此代理代課老師還是維持一年一聘,必須公開徵選。

評論:
1.缺乏相關數據,代理教師的比例為何?代理教師教學品質如何?
2.優秀代理教師如何評鑑?
3.為何每年換老師家長會有意見?

應該從學校人力資源及教學品質保證的角度來思考此問題。
代理教師不可一聘三年,可正式教師一聘終身,為什麼呢?

有些問題不定有答案,但是社會在變,環境在變,很多事不能想當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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