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教育部取消弱勢生書費補助 高市表遺憾

教育部取消弱勢生書費補助 高市表遺憾

from http://www.bcc.com.tw/news/newsview.asp?cde=1761348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教育部在沒有任何協商與照會的情況下,突然以一紙公文片面終止對弱勢學生的書籍費補助,教育局除了表達深切的遺憾之外,也決定,教育局下學期將從相關經費先行調整支用,以維持對弱勢學生書籍費的補助,根據統計,受影響的學生總共有1萬3千457人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針對弱勢學生購買教科書、簿本和其他相關代收代辦費用的補助,教育部「就學安全網計畫」明載,實施期程從98年1月14號到101年12月31號為止,也就是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和101學年度第一學期都在這項計畫的期程之內,但是,教育部卻在沒有任何協商與照會的情況下,以一紙公文片面終止對弱勢學生書籍費的補助,如今計畫突然喊停,將影響高雄市國中小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大約9900人、家庭突然遭到變故的學生約3557人,總計約13457人,如果以書籍費每生每學期500元、每年1000元計算,一年缺口大約1300萬元。

101國中基測 二十二萬多人報考


101國中基測 二十二萬多人報考

  國中基測今年從兩次變一次,六月九日、十日兩天舉行,准考證將在五月二十五號寄發。今年全國共有二十二萬六千六百三十一人報名,佔今年三十一萬多名國中應屆畢業生的七成二。
    根據統計,今年參加基測的考生數和去年基測和北北基聯測相比,減少了五萬多人,教育部分析,可能有一部分學生已經透過免試入學有學校可唸。

2012年4月24日 星期二

評鑑績優學校放寬辦學限制辦法-主管機關分析



--------------------------------------------------------------

前題/依據

《私立學校法》第 57 條:



私立學校應定期對教學、研究、服務、輔導、校務行政及學生參與等事項,進行自我評鑑;其評鑑規定,由各校定之。

學校主管機關為促進各私立學校之發展,應組成評鑑會或委託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定期辦理私立學校評鑑,並公告其結果,作為政府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

私立學校經學校主管機關評鑑辦理完善,績效卓著者,除依法予以獎勵外,其辦理下列事項,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

一、增設系、所、學程、科、組、班。
二、招生之系、所、學程、科、組、班及人數;入學方式及其名額之分配    。
三、遴聘校長、專任教師之年齡。
四、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但以學校具有完善之助學機制    者為限。
五、辦理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或學校內之教育實驗。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者,經報請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其辦理前項各款事項,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但其違反法令或辦理不善,經學校主管機關查證屬實者,應回復受其限制。

第三項第三款之年齡,由學校定之。但以不超過七十五歲為限。

第二項評鑑之項目、基準、程序與其他相關事項,第三項各款之不受限制範圍、辦理方式、程序與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學校主管機關定之。

第四項備查事項、查證程序、再行適用之條件與其他相關事項之準則,由教育部定之。

--------------

程序

-1.「評鑑辦理完善,績效卓著者」

-2 「同意後,得不受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

-3「經報請學校主管機關備查」

- 4.查證程序

-5.適當方式公告之([1]學校主管機關應於備查程序完成後,將學校所報備之事項及預定生效日登載於政府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告之;[2]學校於備查程序完成後,應將所報備之事項,於該校之資訊網路公告)

---------------

適用對象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及評鑑績優學校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指教育部(以下簡稱本
部)核准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私立職業學校及私立高級中學附設職業類科。」

      適用對象:為教育部所核定立案學校,其他直轄市核定立案者不適用。
      主管機關:教育部

問題:某私立高級中學機械科可否獨立申請評鑑、申請增班?

實務上,高中職科主任無法對外行文,代表學校。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第 2 條  本準則適用於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之私立國民中小學校。
前項所稱私立國民中小學校,指本法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十八日修正生效前設立之財團法人私立學校(以下簡稱財團法人私立學校)及依本法規定,由學校財團法人(以下簡稱學校法人)設立,經許可立案之國民中學、國民小學,包括由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
第一項所稱非政府捐助設立,指該私立國民中小學校所屬學校法人及財團法人私立學校,非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捐助設立者。
第一項所稱未接受政府獎補助,指該私立國民中小學校,於報備查當學年度內,未接受各級政府之獎勵或補助者。但對教職員工生之獎勵或補助,不在此限。
第二項由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其學校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適用對象: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之私立國民中小學校。。

                          報備查當學年度內,未接受各級政府之獎勵或補助者


       主管機關:其學校主管機關為直轄市、縣(市)政府。




---------------------------------------------------------------------

備查期程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第 4 條「私立國民中小學校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四項之規定,向學校主管機關報請備查,應於不受法令限制之該學年度起始日六個月前為之」
101學年(101.8.1)備查日期為101年2月1日以前。
102學年(102.8.1)備查日期為102年2月1日以前。
依此類推


--------------------------------------------

免除限制項目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第 3 條
其辦理下列事項,得不受本法及中央或地方政府相關法令之限制:
一、增設班級。
二、招生之班級數及人數;入學方式及其名額之分配。
三、遴聘校長、專任教師之年齡。
四、向學生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但以學校具有完善之助學機制
    者為限。
五、辦理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或學校內之教育實驗。


----------------------------


備查項目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第 4 條

項目  
應檢附之資料文件
壹、基本資料
一、學校法人捐助章程、董監事名冊、法人登記證書及相關資料。
二、學校位置、校地面積、校舍、設備及相關資料。
三、既有班級數及班級人數。
四、近三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學校決算報學校主管機關備查之函文。
五、校長之學經歷、教職員工人數及生師之比例。
貳、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一款事項
增班計畫書。
參、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  第三項第二款事項
招生計畫書。
肆、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三款事項
校長及專任教師之人事相關資料文件及本法第六十六條第四項之經費負擔計畫書。
伍、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四款事項
收取費用之目的、項目及數額、助學機制實施計畫書及董事會之相關決議文件。
陸、辦理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三項第五款事項
進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或學校內教育實驗之計畫書及該校董事會之相關決議文件。
 


-----------------------------------------------------------

應回復適用本法


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學校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後,應回復適用本法及相關法令規定

一、不符合第二條規定資格。
二、違反本法及相關法令。但依本準則免除適用者,不在此限。
三、依本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評鑑結果,辦理不善。
四、未依備查之計畫執行或成效不彰,影響學生受教權益。
五、其他經私立學校諮詢會認有辦理不善之情形。

學校主管機關知有前項情形之虞者,應自知悉之日起進行查證,並應於二個月內完成查證,必要時得延長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

----------------------------------------------------------------------------------------------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評鑑及評鑑績優學校放寬辦學限制辦法

私立國民中小學校免除法令限制及回復適用實施準則



香港 康橋被鎖閘 疑易手糾紛

康橋被鎖閘 疑易手糾紛

from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642909/1.html


屢傳負面消息的康橋教育,太子分校昨早10時發現大閘原本鐵鏈鎖頭被破壞,被人換上新鎖。警方接報後列刑事毁壞案。該補習社早前曾傳出集體解僱及拖欠員工薪金,令人懷疑全線結業,負責人昨強調補習社非結業,只因公司轉手溝通問題,致太子分校突然「被關門」。
教育局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局方會向學校了解及跟進。據行內人士透露,該補習社轉手後,部分名師及員工疑不滿有人聘回一名早已離任的經理回校管理員工,引發人事糾紛,致令補習社在一天內「關門大吉」。

馬來西亞 華淡小獲上半年水電津貼‧馬漢順促勿政治化教育課題


華淡小獲上半年水電津貼‧馬漢順促勿政治化教育課題



馬漢順今日在霹靂州政府大廈代表霹州政府發放上半年水電費津貼給州內111所半津貼華小和85所半津貼淡小時,如此指出。
他表示贊同星洲日報副總編輯鄭丁賢於4月23日在《言路》版的專欄文章《是北歐?還是朝鮮?》所說,國家實行大學免費教育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還會鼓吹不求上進文化。
馬漢順引述鄭丁賢的文章,說世上只有2種國家,即極為富裕的國家及貧窮、潦倒,或是共產主義國家提供免費大學教育。
他說,富裕國家不只大學教育免費,也享有種種福利,但國家的苛稅率高達50、60%;貧窮國家如朝鮮也提供免費大學教育,甚至該國還發射火箭,但該國人民吃不飽,難道我們要像他們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