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歐諾拉·歐尼爾: 關於信任的迷思

歐諾拉·歐尼爾: 關於信任的迷思






首先是主張:爲什麽人們普遍認為信任感驟減? 根據我自己的證明出發, 我不知道答案。我更傾向於去想信任感 可能在某些活動或者組織里驟減 但是在其他活動或組織里增加。 我沒有一個總體觀察。 但,當然,我可以去看民意調查, 而民意調查按推測來說是 “信任感驟減“這一主張的根源。 但當你真的去看從以前到現在的民意調查時, 並沒有根據去可以去支持這一主張。 也就是說,二十年前 被不信任的人群, 主要是記者和政客在現在還是不被信任。 但二十年前被高度信任的人群 現在還是被高度信任,如法官和護士。 其他人的信任感在其間, 順便提到一點,在街上的普通人 信任感都在中等程度。 這是一個好的證據嗎? 民意調查記錄的,當然,是意見。 但他們還能記錄其他別的什麽嗎? 所以他們開始看人們回答一些問題時的一半態度。 你們相信政客嗎?你們相信老師嗎?
如果有一個人問你,”你相信水果蔬菜攤販嗎? 你相信魚販嗎? 你相信小學老師嗎?” 你也許會開始問,“爲什麽要信任?” 這也許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回答。 當你明白了問題的答案,你也許會說, “好吧,我相信他們之中其中一些,但不是其他的。” 那也是非常理智的一件事。 簡要來說,在我們的真實生活中, 我們嘗試去把信任從不同的層面來理解。 對於我們信任的程度 會根據某種類型 比如說政府人員或官方人員 而統一 不做假設。 比方說,我也許會說我一定會信任 一個我所熟知的小學老師 教授學前班閱讀, 但是卻絕不能讓他開校車。 我也許知道她並不是一個好的司機。 我也許相信我最多嘴的朋友 可以使對話變得順暢 但恐怕不能信任他可以保守秘密。 這是一個簡單的論點。
第二,那麼目標呢? 目標是要有更多的信任。 好吧,坦白說,我覺得這是個愚蠢的目標。這不會是我的目標。 我的目標會是對值得信賴的多信任 而不是對待不值得信任的胡亂信任。實際上,我的目標是不要去相信那些不值得信任的。 而且我認為,比如,那些人 把他們的存款存在馬多夫(旁氏騙局,美國歷史上最大的欺詐案)名下 然後馬多夫再把他們騙光, 我認為他們, 就太過於信任了。 更多信任不應該是人生中的一個明智的目標。 明智的選擇相信和明智的選擇不相信 才是更合適的目標。 曾經有一個人說, 放在第一位的應該 不是信任而是可信度。 可信度是用來檢測人們在特定的層面 是否可信。
但這就是我們需要的: 信任之前檢測可信度。 信任是反應。 可信度是我們需要判斷的。 誠然,這是很難去判斷的。 在過去的幾十年,我們嘗試為 各種各樣的機構、專業人員以及政府官員 建立問責制度 讓我們更容易去判斷他們是否可信。 但很多這樣的體制卻有反效果。 他們並不像預期的那樣有效。 我記得當我跟一個助產師談話的時候說, “你看,問題在於文書工作 比生產的時間還要長。 有一個問題遍佈在 我們的所有場所和機構里, 那就是問責制度本應該用來保護可信度 和用來做可信度的證據 但它卻做著相反的事情。 它使做複雜工作的人們分心, 比如說助產師, 讓他們去勾選表格框框而不是讓他們去助產。 你也可以舉你自己身上的例子。
現在我們來談第三點,任務。 把任務定位重建信任,我認為, 同樣是起到了適得其反的功效。 這個目標建議的是你我都應該重建信任。 好吧,我們可以為我們自己做這個。 我們也可以重建一點的可信度。 我們可以在兩個人之間嘗試去提升信任。 但是,說到底,信任是獨特的, 因為它是由他人給予的。 你不能重建別人給予你的東西。 你必須給他們給予你他們信任 的根據。 所以我認為,你必須,值得信任。 而那個,當然,是你通常不能夠 欺騙所有人,一直欺騙可以得到的。 但你也必須提供有用的證據 來證明你值得信任。 要怎麼做呢?每天,每個地方,這都在 被普通的個人、官員、機構 有效的實踐著。 讓我給你們一個簡單的商業案例。 我買襪子的商店跟我說,我可以退還這些商品, 他們不會詢問原因。 他們把襪子收回並且退還給我錢 或者給我一雙我想要顏色的襪子。 這很好,所以我相信他們。 因為他們使自己放在一個弱勢地位。 我認為其中有大道理。 如果你讓自己相對於另一方弱勢,那麼你就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你是可信任的 而且你對自己所說的有信心。 所以,最後,我認為要發現我們所要追求的 並不十分困難。 那就是可信任人們之間的關係, 并可以判斷何時以及如何 他人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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