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詴辦服務學習計畫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詴辦服務學習計畫

http://asci.naer.edu.tw/ep9/word/02.pdf

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詴辦服務學習計畫

壹、計畫緣起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目標重視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與自然之
互動關係,旨在培養國中小學生帶著走的能力,以養成具備人本情懷、統
整能力、民主素養、本土與國際意識,以及能進行終身學習之健全國民,
課程中實已含有服務學習之精神內涵。
服務學習在九年一貫課程中執行,可讓國民中小學學生之學習場所,
不僅侷限於學校以內,更可擴充至校園以外,融入社區及社會,以增加國
中小學生實踐、體驗與省思之機會。
現行國民中小學辦理服務學習活動之發想與方式十分多元,為強化各
國民中小學辦理之服務學習能與課程結合進行發展,並確實落實從服務中
學習之理念,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特訂定本詴辦計畫,未來將視詴辦
成效,檢討規劃後續之辦理計畫。
貳、計畫目標
一、引導國民中小學辦理之服務學習活動與學校課程結合。
二、擴充學習地點至社區及社會,增加學生實踐、體驗與省思之機會。
三、發展學生正向之自我概念,培養反思與批判思考之能力。
四、使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探索者,為未來發展作更好之準備。
五、增進學生社會關懷、社會參與及利社會行為之能力。
六、與社區建立夥伴關係,讓彼此互為資源與支持。
參、補助對象
補助參與詴辦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以下簡稱縣市政府),以不超
過十五個縣市為原則。
肆、實施期程
九十九學年度(九十九年八月一日至一百年七月三十一日)為詴辦期,
本部將視詴辦成效,檢討規劃後續之辦理期程。伍、辦理原則
一、多元參與:設立多元服務方式,提供多元的選擇,讓不同背景學生都能有
機會運用自己的能力。
二、統整融合:在各校既有基礎與特色上,融入學校正式課程並結合教育政策。
三、合作互惠:服務者與被服務者之間協同合作,共同建立目標,決定進行方
式,以滿足雙方需求,並增進彼此能力。
四、從做中學:以學習為基礎,讓學生在服務實做中應用學校中習得的知能,
透過反思連結課程學習與服務經驗。
陸、辦理模式
一、運用社團課程:運用學校社團,進行定期或定點服務活動。
二、融入領域課程:由各學習領域(科)教師配合課程需要規劃服務學習內容。
三、設計主題方案:由各校依教育特性、地理位置與社區需求,並結合社
區資源,選擇服務類型與範圍,據以妥善規劃實施。
柒、組織分工
一、教育部
由本部委請專家學者組成「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諮詢團隊」,就上開詴
辦縣(市)政府及所屬國民中小學之推動情形進行實地抽訪,並就本
案評估辦理效益。
二、詴辦縣(市)政府
(一)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本計畫行政業務(如受理申請及辦理初審等事
宜)及召開相關會議,並適時提供必要之協助與諮詢。
(二)配合「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諮詢團隊」協助各項事宜。
(三)訂定其他相關作業規定。
(四)對辦理成效優良之學校核予獎勵。
三、詴辦學校
(一)提供本案負責主管專人(即聯絡窗口),掌理本計畫之行政業務。
(二)落實宣導作業:應利用各項集會全面加強教育宣導,讓全體教職員
工及學生,均能充分了解服務學習課程之精神。(三)確實溝通協調:各校於實施前應與學生家長充分溝通(得採召開家
長說明會、設計給予學生家長的一封信或以其他適當方式辦理),並
需事先與被服務者召開會議以了解被服務者需求,俾建立共識。
(四)邀請專家學者到校輔導:定期邀請「國民中小學服務學習諮詢團隊」
到校進行諮詢輔導,俾服務學習之辦理更加周延完善。
捌、補助原則
本計畫經費標準及項目係參照本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經費基準表、本部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辦理,並依
據本部補助辦理國民教育課程與教學事項要點核予補助。
補助對象依下列經費編列標準編列及執行所需之經費,詴辦縣市遴選
出之國中小詴辦學校以各二所為原則,每所詴辦學校最高補助十萬元:
一、輔導費:凡邀請個人以學者專家身分到校進行諮詢輔導者屬之,最高
補助每人/次二千元。
二、講座鐘點費: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訓練進修,其實際擔任授課人
員發給之鐘點費屬之
(一)外聘:專家學者每人/節一千六百元;與主辦或學校有隸屬關係之
機關學校人員每人/節一千二百元。
(二)內聘:主辦或機關學校人員每人/節八百元。
三、印刷費:依實際費用標準支出(核實支應)。
四、資料蒐集費:凡辦理計畫所須購置或影印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或資料
檢索等屬之,上限為三萬元。。
五、交通費:依實際費用標準支出(核實支應)。
六、保險費:辦理活動所需之平安保險(核實支應)。
七、雜支:以活動總經費百分之六計(含文具用品、紙張、資訊耗材…等),
不得流用至其他項目。
玖、申請時間及程序
由有意願詴辦之國民中小學依本計畫規定之申請表件(詳附件一)書
寫後,併同完整之詴辦計畫書,於九十九年五月三十日前向所屬詴辦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提出申請。再由該局(處)就本計畫相關規定先行初審
後(初審意見彙整表如附件二),於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前函報整體之縣市
詴辦計畫(含詴辦學校之初審意見彙整表與經費概算表)至本部進行複審。
拾、經費請撥及核銷
一、由縣(市)政府依本部核定補助之金額檢送收據報部請撥經費。
二、本補助經費由縣(市)政府督導學校依核定內容執行,專款專用。
三、各縣(市)政府得依審計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規定,採就地審計方
式辦理經費之核銷,原始支出憑證應予留存,以備查考。
四、受補助學校應將計畫執行成果及相關資料妥為整理,送交縣市政府彙
整為報部之成果報告。
五、本案經費之請撥、支用、核銷結報及結餘款,需依本部補助及委辦經
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之規定辦理,並於辦理完成後一個月內,檢附本
部經費收支結算表(下載網址:http://www.edu.tw/,法令規章點選會計
處)、書面成果報告(包括成果報告書、活動相關照片及經費執行明細
表)以及成果報告電子檔各一份報部辦理核結。
拾壹、經費來源
由本部九十九年度經費項下支應。
拾貳、預期效益
一、讓國民中小學辦理之服務學習活動確實與學校課程結合。
二、使國民中小學學生之學習地點更多元,延伸至社區及社會。
三、藉由服務他人肯定自我,以發展學生正向之自我概念。
四、透過反思連結課程學習與服務經驗,讓學生成為主動的學習探索者。
五、涵養學生之人本情懷,增進其社會關懷、社會參與之能力。
六、結合學校資源與社區資源,達成合作互惠之目標。九十九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詴辦服務學習申請表
計畫名稱
申請學校
一、計畫目的
二、組織運作
三、計畫執行期程
四、學校目前辦理具
服務學習之現況
及成效
(簡要說明)
五、辦理項目與內容
(含辦理原則、模
式及程序)
六、計畫實施影響及
效益評估
(簡要說明)
七、延續性規劃及具
體作法
八、經費需求
所需經費總計新台幣 元(需檢附經費概算表)
1.向教育部申請補助預估 元 ( %)
2.向其他單位申請補助預估 元 ( %)
3.學校自籌經費 元 ( %)
單位:
承辦人(核章): 校長(核章):
現職:
聯絡電話:
e-mail:
附件一
九十九學年度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詴辦服務學習初審意見彙整表
學校名稱 計畫名稱
經費需求
(新台幣)
向本部申請款 學校自籌款 其他單位補助 合計
審查項目
一、辦理原則(四項均需符合)
(一)多元參與: (審查說明)
(二)統整融合: (審查說明)
(三)合作互惠: (審查說明)
(四)從做中學: (審查說明)
二、辦理模式(可複選)
□運用社團課程: (審查說明)
□融入領域課程: (審查說明)
□設計主題方案: (審查說明)
三、辦理程序(三項程序均需完備)
(一)落實宣導作業: (審查說明)
(二)確實溝通協調: (審查說明)
(三)邀請專家學者到校輔導: (審查說明)
審查結果:□通過 □不通過
整體審查意見
(條列式書寫)
全體審查委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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