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9日 星期三

不適教師處理之系統觀

時間:20130109 1430-1600

地點:民治行政中心副市長室

人員:顏純左副市長 等

初步構想:

1.不適任教師之「覺察」,由提升學校層級提升至市政府層級

2.不適任教師之「事實」認定須有一定客觀之標準

3.不適任教師之處理,有助於提升教學品質

4.教育部建議之流程依然適用,但需要配合明確之期程及檢核表

5.成立「不適任教師覺察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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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

1.從 「民眾陳情」、「學校發覺」結合至「不適任教師」機制之啟動。

2.不適任教師處理的法規問題。

3.民眾陳情浮濫與重複之篩選之機制。

1 則留言:

東征 提到...

杜絕學校不處理不適任教師,而介聘至他校,影響教學品質的情事持續發生。